沈与求
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 沈与求的诗文(484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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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生平

  沈与求,生于宋哲宗元祐元年,卒于高宗绍兴七年,年五十二岁。政和五年(1115)登进士第。累迁至明州通判。上疏论执政,迁兵部员外郎。自劾以为言苟不当,不应得迁;乃除殿中侍御史。尝取古今屯田利害,为集议二卷上之。累官御史中丞,知无不言,前后凡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迁吏部尚书,兼翰林学士。金人入寇,赞高宗亲征。累进知枢密院事。卒,谥忠敏。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

闻公卜居问龟策,隐屏畏人呼重客。闲招溪友铁头航,戏蹑邻娃金齿屐。

舍旁修木荫风潭,坐有郎君掣电岩。已将此段慰偪仄,更为岑参来巷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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幻境如群狙,喜怒眩名实。怜渠千劫迷,堕此一念失。

世路波涛翻,时事风雨疾。胡为随物迁,坐此方寸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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娟娟微月小庭西,月下幽人影自随。赖有寒梅伴愁绝,一枝清艳耿疏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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浊醪自称和山药,小令新能坼水花。况有阿戎供细雨,岂知秋思满天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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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堂夜寂自神清,更仆无端倦触屏。多谢短檠随我老,更温檀火校黄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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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店山茶亦可口,试敲松火煮石泉。相逢故人如问讯,但道老去多烦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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